调研实践

社会与心理学院联合学校心理咨询中心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工作联合会商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8日 11:01  发布作者:   点击数: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提升学院在学生心理健康成长与危机干预中的指导能力,进一步完善校院两级心理健康教育体系,维护校园安全稳定。2024年1月10日下午,社会与心理学院联合学校心理咨询中心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会商。学院党委书记孙敏、党委副书记窦东徽、班主任代表方舒、崔萌,学校学生心理咨询中心副主任、副研究员赵会春,咨询中心副研究员丰怡以及学院全体辅导员参加本次会商。

党委副书记窦东徽向全体与会人员介绍本次会商的主要目的和流程,他表示学院通过整理典型、疑难、严重、长期难以解决的危机案例,与学校学生心理咨询中心共同开展以危机干预、心理疾病治疗、家校共育、法律解读等方面的分析和研讨,对培养学生工作人员理解、分析和解决危机案例的工作能力具有重大意义。我们要重视本次会商机会,搭建有效的院校合作平台,不断提升学院学工团队心理健康工作水平,切实维护校园的安全与稳定,助力学生健康成长。

学校学生心理咨询中心副主任、副研究员赵会春对近些年学院在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上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表示肯定,并就学院学生心理健康的总体情况进行了汇报,同时,他强调辅导员和班主任老师们都应该关心和熟悉学生心理状况,做到心中有数,为心理危机事件干预打下基础。

学院各辅导员依次汇报重点学生情况,包括发现、干预过程与学生现状等。汇报过程中,与会成员就学生心理健康的重难点进行热烈讨论。讨论中,学校学生心理咨询中心丰怡指出以往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并逐个总结重点学生危机干预的规律和方法。各位老师纷纷表示,本次会商研讨化解了自身许多曾在心理健康工作上的疑问,提升了学院学工队伍心理危机事件应对、心理危机监测预警、心理咨询服务等方面的专业能力。

学院党委书记孙敏对学校咨询中心专业团队的会商指导表示感谢,表示学院将常态化贯彻落实心理健康教育校院两级共育机制,切实提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本次心理会商加强了院校联动的心理健康教育支持网络,切实提升了学院学工队伍的心理健康工作能力。未来学院将充分发挥学院心理学专业学科优势,搭建心理健康教育校院两级共育机制,努力推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专业化、细致化发展,建立心理育人长效机制,助力人才培养。


撰稿人:柯谊

审稿人:孙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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