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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5日 16:25  发布作者:   点击数:

 2018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和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1.2016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

2.2015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因为特殊原因没有参加2017年中检或中检未通过者。

二、中期检查主要内容

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检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2.项目责任人是否至少有1篇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

3.所有成果是否标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中期检查材料填报办法

1本次中检工作采用网上系统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简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为本次中检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请项目责任人按要求填写《中检报告书》,然后登陆中后期管理系统填报中检信息及重大事项变更信息(需进行重大事项变更的项目填报)。

32015年立项且未中检的项目,不得延期中检;2016年立项的项目,因故不能参加中检的,在线提出申请参加下一年度中检;本次中检审核未通过的,须参加下一年度中检。

四、报送材料及相关要求

1.在线提交中检材料截止日期:201873

2.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1874报送材料包括:

1)《中检报告书》原件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阶段性成果原件1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中检报告书》后装订)。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规定时间前将本单位中期检查材料交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马琳琳

联系电话:62288342

办公地点:办公楼806

附件:http://kyc.cufe.edu.cn/info/1009/5682.htm

   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2.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中检项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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