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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北京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11日 10:59  发布作者:   点击数:

为加强北京社科基金项目中期管理,全面掌握在研项目的研究进度和阶段性成果情况,北京市社科规划办定于2018年6月4日—9月30日期间开展在研年度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检范围

2016年度立项的在研北京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参检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1.研究进展情况。包括各子课题进展、调研数据整理运用、文献资料收集整理、学术会议、学术交流、国际合作等情况。

2.阶段性成果及转化应用情况。包括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的名称、形式、作者以及转化应用情况(含批示、采纳、获奖、发表、出版、北京社科基金项目《成果要报》采用、引用、转载、社会评价和反响等)。

3.经费使用情况。包括经费执行情况是否与研究进展情况相匹配,经费开支是否符合财务制度等。

4.研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包括项目下一步研究计划及工作方案,项目研究的心得体会、思考建议等。

三、填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

1.请如实填写《北京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中期检查表》(以下简称《中期检查表》,见附件2)。

2.成果的应用转化形式为发表或出版的(须已标注项目信息),仅在《中期检查表》中列出即可,待办理结项时再统一提交成果。如成果得到下列形式转化应用的,须提交证明材料,其中:①获领导批示的提交批示复印件;②被实际部门参考采纳的,写明情况并附证明材料;③获奖的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

3.如有重要事项变更的,填写《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见附件3)。

四、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认真审核本单位应检项目情况,填写《北京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见附件4)。

2.项目负责人凡中期检查期间申请鉴定、结项的项目,可不填写中期检查相关表格,但应在《汇总表》中“能否按期结项”一栏中予以注明。

3.请科研秘书于2018919日前将本单位中期检查材料(一式一份)及本单位《汇总表》交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同时发送电子版至linlinma@cufe.edu.cn

联系人:马琳琳,联系电话:62288342
办公地点:办公楼806

特此通知。

 附件:http://kyc.cufe.edu.cn/info/1009/5652.htm

         1.2018年度北京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项目名单

2.北京市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中期检查表

3.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4.北京市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

5.《北京社科基金项目中后期管理细则》

科研处

201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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