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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2018年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5日 11:09  发布作者: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教育部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和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推荐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  

1.奖励类别

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分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包括专利类)、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科普类)和青年科学奖(青年奖),共四个奖种。

2.申报要求

四个奖种推荐条件,详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附件1)和 “推荐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具体要求” (附件2),请申报者严格按照申报程序申报。

二、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

  1.奖励类别

  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分为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共三个奖种。

  2.申报要求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由教育部直接推荐。申报参加教育部推荐遴选,需由学院推荐,经学校审核公示后报送教育部参评。拟推荐项目需已获得省部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且不得有已被提名参加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项目的内容。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完成人不能作为直报项目完成人。  

三、时间安排

1.申报项目前应办理科技成果登记(青年奖、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不需要成果登记)。通用项目登记具体注意事项可查看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www.cutech.edu.cn)“科技成果”-“成果登记”栏的“如何进行成果登记”;专用项目(涉及国家机密的项目)登记须按国防科技成果登记有关要求进行。

2.请申报者和推荐单位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中的有关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通用项目推荐可于201868日起登录“科技评价与评审管理信息系统”(http://202.205.109.48/Cutech),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和推荐;专用项目推荐书可从“科技评价与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模板,按照保密规定填写和推荐。登录网站所需“推荐单位号和登录口令”通过电话向科研处成果科索取。

3.请申报者严格按照《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见附件3中各奖种推荐书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并于72之前提交初稿到科研处(学院南路校区办公楼808室),由校学术委员会进行审查,填写推荐意见。

4.通过校学术委员会审查的项目需于201876日前将最终版的申报材料及电子版报送科研处(教育部不接待个人申报)。学校拟于79日开始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逾期不接受项目申报。

5.报送材料的具体要求:通用项目提交书面推荐书2(1套原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专用项目需书面推荐书10(1套原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青年奖候选人推荐材料只需提供1套(1份为原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如有回避要求,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附件4,选填)。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双权、刘晓宇  

     话:62288341        

    箱:kyc808@126.com  

    办公地点:学院南路校区行政楼808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2.推荐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具体要求

  3.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

  4.回避专家申请表

             

                                                                 科研处  

201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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