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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6日 00:00  发布作者:杨钰琳   点击数:

各院、部、处(室、馆、所、中心)、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加强师生集体外出活动管理,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师生集体外出活动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单位、部门严格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单位、部门要本着对师生安全负责的态度,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师生集体外出活动的管理,明确、细化、落实安全责任,真正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提高意识

以多种形式开展交通安全、自我保护等方面的宣传教育, 使师生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在遭遇突发事件时进行自救、互救及配合急救人员救援的正确方法,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认识,进一步强化和提升 自防自救能力。

三、加强师生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

(一)严格审批。各单位、部门负责人作为本单位、部门第一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部门师生集体外出活动要从严掌握、从严控制,尤其对学生集体外出活动要严格审批,行程跟踪,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二)制定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各单位、部门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相关部门(本科生集体外出活动报学生处、研究生报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院、培训学院及学校各学院非学历教育的学员报继续教育工作管理办公室、国际文化交流学院报国际合作处)和保卫处备案。

(三)周密安排,确保活动安全有序。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务必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 实地勘查,进行风险评估。集体活动之前,带队负责人应亲自到目的地进行“踩点”勘查,了解活动地点的状况,重点勘察活动地区的风险情况。

2. 安全教育。活动前应召开动员会,重点强调交通安全事项,告知活动地点可能出现的突发安全事件及处理方法;带队负责人要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3. 活动前检查。带队负责人应细致做好交通工具和携带物品的各项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4. 活动中清查。带队负责人务必时时清查人数,时刻掌握队伍动态。

5. 活动后通报。活动结束后,带队负责人需将活动安全情况通报本单位、部门负责人及相关部门。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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