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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和市校级延期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04日 00:00     点击数:

2012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和市、校级延期项目现进入结项验收阶段,为做好本期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

1.2012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附件1-1);

2.2012年度市、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延期项目(附件1-2);

3.向依托单位提交《项目变更申请表》申提前结项并得到学院、学校批准的201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二、验收单位

项目依托单位负责组织验收,验收费用(150元/项)由验收单位凭票据(评审劳务单或相关组织费用发票)到教务处报销。各单位制订验收方案后须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将安排专人观摩并对验收组织工作进行评分(评分表见附件2),该分值计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综合考评体系并作为分配各级各类项目名额的参考依据。

三、验收材料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申请表》(附件3)。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报告》(报告撰写规范参见附件4),报送份数由验收单位自定。

三、验收程序

1.依托单位制定项目验收方案,通知项目主持人,同时报教务处备案并确定观摩考评等事宜。

2.项目主持人按照依托单位要求报送验收材料。

3.验收单位须采用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对结项报告进行检测(检测篇数由教务处配给),重复率超过20%(去除项目团队公开发表的文章)的项目不予验收,重复率在10%—20%的整改后参加验收。

4. 验收单位原则上应采用现场答辩方式,评委不少于3人,项目验收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延期、不合格(项目答辩评分表参考附件5),优秀项目不得超过同级验收项目总数的1/3。另外,2012年度市级、校级延期项目验收等级分“完成”或“未完成”。

5.验收单位须将项目评审意见及验收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填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验收汇总表》(附件6)于4月14日前报送教务处(学院南路校区办公楼409),电子版发送邮箱xf1011986@sina.com或通过中财教学管理qq群发送。

6.网络提交和成果登记。通过学院验收的项目主持人须在4月18日前完成网络提交和成果登记工作,完成此项工作后方报销项目经费,领取结项证书及其他评奖事宜。

(1)网络提交验收材料(http://59.65.126.11)。文件命名方式为:文件类别-项目名称(如“结项申请表-北京公交系统发展策略研究”、“结项报告-北京公交系统发展策略研究”);文件提交方式为:在系统左侧导航栏点“项目”—“我负责的”,在主显示页点击项目流水号,进入项目信息页面,在“项目资料”版块点击“项目文档”进入上传页面点击“浏览”、“上传”分别提交结项申请表、结项报告。

(2)登记以项目为依托所取得的成果,如公开发表的论文、参加学科竞赛的获奖证书等。登记方式:在系统左侧导航栏点击“成果”,依次分别点击“获奖申报”、“论文申报”进入登记页面,点击“申报”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申报(注意在“依托项目流水号”一栏注明项目流水号,此是系统统计该项目成果的有效链接点)。

四、成果审议与成绩公布

学校将审核项目检测结果和网络提交的各项成果,将重复率超过20%的项目视程度进行“延期”或“撤销”处理,并记入学术诚信档案。项目验收成绩和项目成果将在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网络公示评议,无异议后正式公布并作为相关评奖的基本依据。

五、经费报销

项目通过验收后主持人须按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报销单》(教务处网站创新教育栏)规定报销项目经费,具体报销事宜另行通知。

希望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做好项目验收工作,项目验收组织情况和项目成果质量(网络登记的项目成果)将作为下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名额分配的参考指标。

联系人:贾雪峰 电话:6228831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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