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与心理学院科研财务助理招聘启事(非事业编制)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0日 11:07  发布作者:   点击数:

中央财经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首批试点高校(www.cufe.edu.cn)。社会与心理学院是中央财经大学建设有特色、多科性、国际化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学院拥有社会学和心理学两个一级学科,两大学科相互支持,协同发展。经过十余年的锐意进取和精心建设,学院在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学术研究、人才培养和国际合作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进步和显著成绩。 现因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财务助理1名。

一、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财务制度,向科研人员宣传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解答相关财务问题;

2.协助项目(课题)负责人编制和调剂科研项目经费预算;

3.协助科研人员按照学校财务管理及报账要求,规范呈报各类票据,查询票据真伪;

4.审核科研经费支出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协助项目(课题)负责人办理各项经费支出业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5.协助项目(课题)负责人编制科研项目财务决算报告,协助开展项目结项验收工作,定期对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建立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制度,推动科研经费预算执行进度;

6.协助项目负责人接受各级检查、审计等监督管理工作;

7.学院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奉献精神,爱岗敬业;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管理规定,具有履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能力;

3.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二)具体条件

1.原则上男性不超过45周岁,女性不超过40周岁;

2.本科及以上;

3.经济管理专业背景优先;

4.能熟练使用Office系列办公软件和网络应用;

5.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调查研究、公文写作等能力。

三、相关说明

(一)岗位性质

本次招聘的岗位性质为中央财经大学非事业编制,以人才派遣的方式与录用人员订立正式的劳动合同。

(二)待遇

1. 所聘岗位待遇按照中央财经大学相关规定执行;

2.我校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相关规定为劳动合同制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

(三)其它

应聘者对个人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中央财经大学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所有应聘者资料恕不退还。

四、招聘流程

1.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投递简历,用人单位进行简历初筛;

2.简历筛选通过后由学校人事处和用人单位安排面试;

3.面试通过后到学校人事处办理录用手续。

五、联系方式

有意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l_xueyan@126.comrscrcjlzx@163.com,截止日期为20181017日,电子邮件主题应为:姓名+应聘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与心理学院。

负责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10-62288651 

 

                                                                         中央财经大学人事处 

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与心理学院

2018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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