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CNRS)的双边合作协议,双方每年共同资助中法研究人员之间在科学研究基础上开展合作交流项目(Projet International de CoopérationScientifique)。
2. 资助强度:中方资助强度为每项不超过15万元人民币,资助期限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中国研究人员赴法的国际旅费和法国研究人员来华的住宿费、伙食费及城市间交通费。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资助中国研究人员在法的生活费和法国研究人员访华的国际旅费。
3. 项目执行期: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1. 中方申请人须是2015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人,合作交流应密切围绕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
1. 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计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3项的范围。
2. 中方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
3. 关于限项规定的详细说明,请见《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中方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具体步骤是: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合作交流(组织间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CNRS_PICS(中法)”,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申请人完成中文申请书填写并点击提交成功后,再打印纸质申请书。
中法双方申请书中的项目名称(中英文)、双方依托单位(中英文)和双方项目负责人(默认为“中方人信息”栏目和“境外合作人员”栏目的第一人)应严格一致。
在“项目执行计划”栏目,应按照交流年度,详细列出出访及来访人员姓名、出访及来访日期和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内容。出访人员必须是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课题组成员,不包括学生(在职博士或研究生除外)。
在“经费申请表”栏目,应按照“项目执行计划”的内容,按交流年度为出访人员的国际旅费、来访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费和城市间交通费制定详细预算。
除了在线填写提交中文申请书,中方申请人还须在ISIS系统中提交附件材料,包括:
(1) 中方申请人和出访人员、法方申请人和来访人员的个人简历;
(2) 是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内容、交流计划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交流协议(协议模板见附件)。
中方申请人在线填写提交完毕后,需打印一套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生成的带有科学部受理号的纸质中文申请书,签字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连同附件一并寄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101房间,邮编100085,电话:010-62328591),欧洲处不直接接收项目申请材料。
电子版申请书及其附件须经依托单位科研处登陆ISIS系统审核确认后提交。
中方申请人在线提交申请书并由依托单位确认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3日16:00(纸质申请材料以6月3日邮戳为最后截止期限)。评审结果将于2014年底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上公布。
请申请人认真阅读本项目申请指南,严格按照各项要求填报申请。未按要求填报、材料不全或提交和确认时间晚于截止时间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中方申请人在线填写申请书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可联系我委ISIS系统技术支持。